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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字体: 】【2015/3/6】 【作者/来源 刘胜】 【阅读: 次】 【关 闭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将于3月上中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现作如下安排:
一、   督导对象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   督导内容
    重点督查各地各校开学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教师队伍建设、自查以及本次专项督导工作部署落实等方面情况(详见《通知》)。
三、督导方式
    学校自查,县级排查,省级抽查。
    省、市、县督查组到达被督导市、县(区),听取简要情况汇报后,采取事先不打招呼,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校开展督查。
四、督导人员组成
    按照“一事一授权”的方式,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从各市抽调相关人员组成16个省级督查组,分赴各市就近对开学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
    每个省级督查组由1名市教育局副局长或总督学(或相同级别的督导办主任)、1名基教或职教科室负责人和1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共3人组成。督查组工作用车请各市协助解决。
省级督查组全体成员于3月5日下午3点到省教育厅11楼第一会议室集中,用半天时间进行动员培训,明确督导任务与要求。
五、督导安排
    (一)学校自查。3月10日前,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自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逐项自我纠正解决。
    (二)县级排查。3月12日前,县(市、区)教育局派出督查组重点督查农村偏远学校和城乡薄弱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各县(市、区)自查报告3月12日前上报省督导办。
    (三)省级抽查。自3月12日起,16个省级督查组分赴各市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每个市被抽查县(市、区)不少于2个,抽查学校不少于8所。被抽查县(市、区)由省督导组到达后随机抽取。省级抽查督导报告3月15日前报省督导办。内容要求详见《通知》要求。
    3月14日至20日迎接国家督导组到我省抽查。
六、几点要求
    (一)请各市接此通知后,立即报送参加省级督查组人员名单,于3月4日上午下班前报省督导办。
    (二)督查组应深入基层学校,检查了解情况 ,切忌搞形主义,走过场。督查结束后向被督导单位口头反馈督查情况,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同时向省督导办报送简要书面反馈材料。
    (三)督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要求层层陪同,不得接受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要求学校提供书面迎检材料。
    联系人:杜进   电话(传真):0551-62831853
    电子邮箱:DUJIN@AHEDU.GOV.CN
 
附件:1. 督查组人员名单回执
2. 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分工安排表
3.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督查组人员名单回执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络方式
 
 
 
 
 
 
 
 
 
 
 
 
 
 
 
 
 
 
 
附件2.
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分工安排表
组别
督查组
组成单位
督查组组长及工作人员名单
对应接受督查的单位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第1组
合肥市
 
淮南市
 
第2组
淮北市
 
亳州市
 
第3组
亳州市
 
宿州市
 
第4组
宿州市
 
蚌埠市
 
第5组
蚌埠市
 
阜阳市
 
第6组
阜阳市
 
淮北市
 
第7组
淮南市
 
滁州市
 
第8组
滁州市
 
六安市
 
第9组
六安市
 
合肥市
 
第10组
马鞍山市
 
芜湖市
 
第11组
芜湖市
 
宣城市
 
第12组
宣城市
 
铜陵市
 
第13组
铜陵市
 
马鞍山市
 
第14组
池州市
 
安庆市
 
第15组
安庆市
 
黄山市
 
第16组
黄山市
 
池州市
 
 
 
备注:请各市在3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市督导组成员及迎检联络员的人员名单、联络方式报送至DUJIN@AHEDU.GOV.CN。广德、宿松县分别委托宣城市、安庆市负责自查及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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