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掌握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我市贯彻意见,决定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全市公办中学(含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
二、调研方式
1.逐一调查登记。由县(区)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准确填写《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情况调查表》,经审核无误后,分别建立县(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台账》。
2.实地调研座谈。由县(区)组织部门、教育部门牵头,组织部分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党员和教职工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3.形成调研报告。在全面摸底排查、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各县(区)组织部门、教育部门对本地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分析存在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3000字以内)。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把搞好调研作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确保调研结果准确可靠。
2.各县(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台账》和调研报告,请于9月25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情况调查表》由县(区)教育部门留存备查。
3、各市直学校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4.调研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教育局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市教育局将适时进行复核。
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六安市教育局党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