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教[2012]76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为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201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学前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区教育局决定自10月10日起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学前教育三项工作中期督查考核,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时间
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原则上每个乡镇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考核内容
1、2012年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与管理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关爱活动开展,活动室建设及资料建设情况。
2、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体育场地建设进展情况,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建设情况,本年度资料建设情况,2011年达标学校设备设施运用情况。
3、2012年度新建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及附属园建设完成情况,2013年度建设项目选址及土地等安排情况。
三、督查考核方式
1、乡镇或学校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2、查阅乡镇和学校相关资料;
3、实地查看项目学校。
四、考核依据与结果运用
三项考核分别依据《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皖教基[2011]17号)、《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皖教基[2010]18号)和《裕安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进行。
本次中期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按一定分值计入年终考核总分之中,考核结果将通报全区。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