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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2011/11/20】 【作者/来源 刘胜】 【阅读: 次】 【关 闭
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六教明电[2011]49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学校:
    2011年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多次就中小学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作出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严防学校类似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就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大排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学校接到本通知后必须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大排查,要逐校逐园对学生和幼儿 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各地、各校要及时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进一步严格校车源头管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安监等管理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加强对校车的源头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尤其是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经有关部门核准、符合安全标准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客车用作校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及台账,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技术情况。
三、落实学校幼儿园车辆管理包保责任,进一步严格校车驾驶人员管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集中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要落实学校幼儿园领导包保责任,落实学校幼儿园车辆监管单位责任,落实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责任,落实跟车教师责任。学校要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强化早、中、晚三个上下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工作,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加大巡逻力度,对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治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身安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大对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非法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辆的打击力度。严禁学生接送车辆的超载、超速驾驶行为,加强对正规校车的监督管理。
五、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
    各县区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校、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员和中小学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载货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提醒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孩子,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六、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预案。
    目前正值冬季来临,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积极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等对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于近期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和校车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学校要将排查整治情况和校车情况调查表(以excel表格形式)于2011年11月2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电话:3379453,传真3379176,邮箱:jjk244@126.com)。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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