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直属学校:
期末将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六教[2010]2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0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暑假和期末工作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暑假从7月1日开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暑假从7月7日开始。各中小学校秋学期开学时间均为9月1日。
作为高考、中考、高二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的学校,放假时间根据考试实际占用天数顺延。各校要严格遵守暑假放假时间,不得提前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各乡镇、学校要按照市、区教育局关于教学质量监测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期末质量监测工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期末质量监测安排在6月25日、6月26 日两天(具体安排见附件)。各校要严格遵守测试日程安排。6月24日上午各乡镇、辅导区、直属校派人去区教育印刷厂领取试卷。
各乡镇中心校要强化考试管理,尽量做到学生单人单桌,监考教师校际对调,并认真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监测组织情况和质量分析报告七月中旬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期末测试期间教育局领导,基础教育股、教研室负责同志将分片检查各校考试组织情况。
三、学生暑假开始,中小学校教师应推迟3-5天放假,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秋学期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师参加暑期政治业务学习,为新学期教育教学集体学习、备课一周。
四、近期,各校要开展以讲卫生预防疾病、预防溺水、注意交通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关爱生命、健康成长;以“减少污染——行动起来”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教育,引导学生参与、支持环境保护,为建设生态文明、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以“我劳动、我快乐”为主题的劳动教育等,引导学生在注意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或社会公益劳动(小学生以家务劳动为主)。
五、各校要严格执行省规范办学行为规定,严禁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学校组织各类特长班、兴趣班,杜绝教师私自补课现象。区教育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组,如发现违纪,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各校要利用暑假做好“两基”统计和资料整理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行政村和社区摸清适龄儿童、残疾儿童、文盲人员底数,建立档案。
七、学校要利用暑假做好校舍、课桌凳等基础设施的维修与维护,添置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准备好教材、簿本等,确保新学期按时开学需要。
八、各中小学要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规定招收一年级新生。小学、幼儿园招生一般在8月20-31日为宜,不得提前或推后。
九、各地、各校要做好暑假学校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保持通讯联络每天24小时畅通。放假前,各校要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和值班联络电话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