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
裕安区幼儿看护点整改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厅、安监局、工商局《关于对民办幼儿看护点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皖教基〔2013〕1号)和《关于民办幼儿园看护点有关情况的通报》(皖教秘基〔201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对照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分类标准和幼儿园办学章程,本着“加强引导、规范扶持、分类准入、分层提高”的原则,对全区暂未达到民办幼儿园标准的幼儿看护点,限期整改,逐步消化,力争到2019年全面消除现有看护点。
二、工作措施
1、成立幼儿看护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邬宗益
副组长:鲍传满 李刚祥 王进如 陆 进 许令智 陈良玉
成 员:王大稳 王东升 程静东 吴世传 万继胜 刘家好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牵头、协调事宜,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刘家好任联络员。
2、摸排登记。各中心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区应安排人员对辖区幼儿看护点进行摸排登记,并就看护点现状进行现场勘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并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看护点整改办公室应及时将学前教育政策、省、市、区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幼儿看护点管理的文件精神等告知看护点负责人,并督促看护点适时整改。
3、限时年检。幼儿看护点要在每年12月底前送审年检报告。区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审核幼儿看护点整改结果,并作出处理意见。连续三年没有达到升级条件的,将予以关停。
4、确保稳定。对于达不到办学标准需要整改的看护点,整改期间,须确保幼儿安全和正常的保教教育活动。整改期满后,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办园标准的,重新履行准入程序。对规定时间期满未达到整改目标予以关停的,中心学校和教育辅导区应对该看护点存在的安全或健康隐患进行详细的解释,动员和分流 该看护点幼儿到具有资质的幼儿看护点或幼儿园就近入园。
三、相关要求
各中心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区要高度重视看护点整改工作,要及时将辖区看护点分布情况和整顿情况上报局整改办。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并主动联系公安、卫生等部门参与排查,共同加强对幼儿看护点的监管。
各幼儿看护点要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建立看护点信息系统,抓紧时间登记造册并及时录入,努力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教育局将把幼儿看护点信息系统录入等基本状况和整改情况作为幼儿看护点评估和准入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