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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学校安全“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裕教秘〔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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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 中 小】【2016-1-23】 【作者/来源 刘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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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为切实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推动我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在全区中小学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总结近年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意识,积极完善安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较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率,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二、通过深入开展安全“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学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安全大检查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情况,因时、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要充分利用板报、校刊、校园广播、教育信息网和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校内载体和各类社会公共媒体,广泛开展安全“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师生积极参与,营造人人重视和关心学校安全、师生安全的氛围。
四、各校在每个主题活动结束时都必须及时进行工作小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促进工作,并按月报送《裕安区2016年学校安全“一月一主题”教育活动月报表》(附件2);全年活动结束时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各单位的季度工作小结(书面及电子版)须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收),全年工作总结(书面及电子版)须在12月10日前报送。联系电话:3235031;传真:3235070;电子信箱:jjk5031@163.com。
2016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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