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机关干部职工及早熟悉、掌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政策,12月7日下午,市教育局组织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同时,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政策,是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背景下,国家对原有政策进行的重大调整。
新政策一大亮点是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意味着将城乡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也把农村孩子与城里孩子放在同等地位,农村与城镇学生平等对待。此次政策调整的另一大亮点是明确了向民办学校学生划拨生均经费,这在过去是没有的,民办学校的学生将获益。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最大、最早的民生工程之一,政策涵盖我市近1400所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校、740多个教学点、60多万名在校学生和4.2万教职工,涉及数万家庭。
在学习会上,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华全文领学了国务院文件,对《通知》的主要精神,包括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进行了全面解读。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了解新政策,领会国家精神,加强宣传,积极贯彻。
会议还通报了我市2015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截止11月底,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实现资金拨付6.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65%;城乡免除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向农村义务教育段516845名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为67517名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的《学生规范字典》;全市春学期和秋学期分别有19778名学生、20136名学生领取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得到了生活费补助;完成校舍维修改造22.65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105.24%。2015年的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