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明电[2010]25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预警通知》(教内电〔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明电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好2010年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的通知》(六教秘〔2010〕24号)精神,结合各地、各校实际,继续深入推进“学校安全年”活动,切实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幼儿的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师生安全。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预警通知》(教内电〔2010〕10号)
六安市教育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